发布时间:2016-04-16 19:03:23    提问人::小张
 关于幼儿报名对象的疑问
(二)招生报名范围 1.持有在2016年2月29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我是持有房产证的外来人员,15年12月份入住的,小孩是16年3月底过来的,这个是不是就不符合第一条啊?那小孩子还可以报名吗?求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回复时间:2016-04-20      回复人:金山区教育局
  你是外地户籍,应该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满年限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小班1年、中班2年,大班3年),并持有在金山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填妥 “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积分表”,经审核相关证明(具体见附件5)后予以登记。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高低,依次由积分高到低而定。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