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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03 00:07:50
提问人:
:叶先生
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疑问
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中提到的: (三)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1.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这里的其法定监护人指的是? 外公的房产算吗?
回复时间:
2021-12-03
回复人:
金山区教育局
您好!具体建议咨询5793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