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19 15:37:24    提问人::路
 咨询辞职
我是一名在编的教师,由于家庭关系想于2013年9月调往其他区县工作,在本月(2012年11月)和学校领导提出,但是学校以明年招聘的教师人数已经上报,不能再申报修改,所以对我的要求拒绝,学校合法吗?
 回复时间:2012-11-19      回复人:金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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