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拨打57931825中学教育科咨询。
初中阶段招生
(一)小学毕业信息核对
4月13日至24日,各小学组织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24日为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4月13日至24日,组织本区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24日为截止日。
(二)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1.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如需跨区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初中,可在4月24日前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2.凡在4月24日前已取得本区其他街镇的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的学生,如需到该街镇就读初中的,须于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准后由区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就读初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