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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4-14 10:00:48
提问人:
:张先生
关于幼儿园招生录取顺序的疑问
(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我们家是第二胎的小孩准备上幼儿园,具体的情况是: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的哥哥。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按第一顺序录取?还是说要将户主变更为适龄儿童本人才行?
回复时间:
2018-04-16
回复人:
金山区教育局
户主为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户主为哥哥无效,若改为儿童本人,属于人户一致。每年户口办理时间为2月28日前有效。具体情况可咨询5793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