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3-03 11:26:55    提问人::周桂芳
 小学入学问题
您好,我孩子是新农镇人,幼儿园读在新农,2010年底在朱泾南圩买了房子,因小孩是未成年人,贷款时银行说不能把孩子名字写在产权证上,另外孩子爸爸是农业户口,咨询过户籍处,说农业户口不给迁,只办理非农户口,所以只把孩子的户口迁到朱泾,这样户口本上就少了第一监护人,我是外地户口。 我问问老师们,小孩子下半年就小学了,关于我这种情况,第一监护人和孩子不在一个本上,读朱泾学校,可以吗?有把握吗?本来就是为孩子读书,才贷款买房的。 各位教育局的领导,可以视情况给予特殊照顾吗,十分感谢
 回复时间:2011-03-03      回复人:金山区教育局
  您好,具体情况可电询我局小幼教科57932039,他们会给您解答有关学生入学方面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