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15年7月30日前),且登记的居住地在金山区。
(2)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已登记在金山区),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在金山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满足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可在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申请入学,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具体情况可电询我局小幼教科5793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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