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8 21:20:51    提问人::李雅
 入学问题
本人江苏连云港的,本人同爱人在无锡,父母在上海金山区山阳镇种蔬菜,本人同爱人因工作原因【早上三四点工作到晚上六点多结束】所以没时间带孩子,所以给父母带了,明年女儿要上小学一年级,没有居住证,也办不到居住证,我们该怎么办才能让女儿上学。 请好心的领导们帮帮忙,谢谢····
 回复时间:2014-12-29      回复人:金山区教育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规定,从2014年起,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办法,将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提供其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提供父母一方满2年及以上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2015年,要求父母一方提供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2016年起,要求父母一方提供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