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具体政策还没有发布,请参考2015年招生政策: 由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本区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具体规定,教育局将依据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上海市居住证》年限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来沪人员也可选择让其随迁子女进入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就读。咨询电话:5794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