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您好,
1.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自购且持主要产权的住宅类房产,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入学。
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的,在统筹安排时同类优先。
4.随迁子女监护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在统筹安排时同类优先。
本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可通过区教育局指定链接地址https://www.wjx.top/vm/wkiYa22.aspx在4月8日至4月19日期间线上预约信息登记,区教育局将分两天(4月20日或4月21日)在区指定登记点进行集中受理。
因各种情况错过统一登记的学生,可通过上述链接地址在6月20日至8月7日期间线上预约信息补登记,区教育局将分两天(7月8日或8月8日)在金山区教育发展信息和考试中心北楼(石化二村289号,东门进)进行集中受理。
您可以拨打57931825中学教育科咨询入学政策。
注意:
本区小学初中新生招生中涉及的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以下简称“居住登记回执/凭证”)登记的所在地、房产(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主要产权的住宅类房产)所在地的统计截止日分别为:小学4月28日、初中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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