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5-24 12:44:00    提问人::张小野
 金山区招聘教师
问题有三:1.此次招聘录取已经在录取学校实习的“准教师”,有个别还未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合格证书,教育局还给他们机会的话,会不会对其他拥有证书而淘汰的应聘者不公平的待遇 2.此次招聘专业要求上,“相关专业”的水分是否存在,完全不对口的叫相关专业吗,录取正式签合同时请三思,严格删选 3.学历是大专的非学前教育也可以录取,这是符合哪条规则,请教育局工作人员回答,谢谢!(金山教育腾飞,你我共同努力)
 回复时间:2011-05-24      回复人:金山区教育局
  2011年金山区招聘教师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有少部分拟录用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或“两学一法”合格证书报名时未取得,但我们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我们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一般要求本科或学前教育大专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