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已登记在金山区),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在金山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