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分为新生入学和中途转学。金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本着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解决在本市合法任职或就业、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或外籍人员的随迁、偕行子女的就学问题的。入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注地在金山区)且一年内(至申请入学当年的6月)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注地在金山区)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入学当年的6月)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入学儿童持有效期内签注地在金山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至入学当年的6月30日仍有效)。上述条件具备,可自行联系有学额的学校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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