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教育
>>热点问答
| 咨询答复
| 我要咨询
发布时间:
2017-03-07 10:11:39
提问人:
:王海强
领养小孩入学问题
咨询下:本地人,失独家庭,通过福利院正规途径领养了一个小孩,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现居住在龙轩路866号万盛金邸24号1601室 有产证。由于领养后需要5年后领正式身份证,目前只有居住证,居住证上地址是龙轩路866号万盛金邸24号1601室。按学区划分,今年应该就读金山区新城幼儿园。去新城幼儿园电话咨询过,目前不置可否。请帮忙落实下这种情况算不算第一档入学条件,并能否视失独家庭的困难优先照顾。敬等回复 非常感谢!
回复时间:
2017-03-08
回复人:
金山区教育局
请咨询5793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