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17:06:18    提问人::N女士
 幼升小缓学
麻烦问下我们家小朋友今年幼升小,需要办理缓学,金山本地户口,具体该怎么操作? 通过幼儿园提交材料办理,还是通过对口小学提交材料办理,还是监护人到教育局办理? 以下是我查到的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还请指导一下。谢谢。金山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57932039电话打了没打通。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09年2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第二章第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缓学核准的申请条件1.准予批准的条件: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情况(须提供6个月内本市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特殊原因。 办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金一东路2号东一楼金山区教育事务中心大厅1—3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回复时间:2024-03-21      回复人:金山区教育局
  本年度适龄儿童入学缓学初审工作由申请缓读儿童所就读的幼儿园负责,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在园表现情况、幼儿一年内3甲医院医学鉴定评估材料初审该幼儿园是否具备缓学资格(如持有阳光宝宝卡或残疾证且家长有缓学意愿可直接初审通过)。初审通过的儿童信息登记到之前下发的表里面加盖公章并园长签字后,由幼儿园将签字盖章材料和家长手写缓学申请书交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1207室。
重要:原则上只接受本市户籍儿童的缓学申请、外省市儿童错过入学年龄须回户籍所在地生成学籍后方可通过转学方式来金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