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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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07 12:54:59
提问人:
:苏女士
关于普小特教班的有关咨询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应当将残疾学生合理编入班级;残疾学生较多的,可以设置专门的特殊教育班级。”,请问本区是否有普小特教班?或者开设普小特教班的具体要求是什么(比如需要几名特殊学生申请,申请学生是要同一对口学区,还是同一镇区或者本区即可)?另普小特教班毕业证书是否和普通学生有区别?教材是用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还是普通义务教育教科书?谢谢!
回复时间:
2023-04-10
回复人:
金山区教育局
您好,可以致电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7944937,把孩子情况说一下。